关于开展机关作风建设集中教育回访复查的意见
市机关作风建设集中教育已进入“回访复查,巩固提高”阶段,为了检验前阶段工作的效果,促进整改措施的落实,巩固集中教育的成果,在市机关各部门按照第四阶段实施意见的要求组织回访复查的同时,市机关作风建设集中教育领导小组将从4月底开始,对各单位开展集中教育活动的情况进行全面的回访复查。现就做好回访复查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回访复查的组织
回访复查工作的组织实施由市机关作风建设集中教育领导小组的6个督查组具体负责。
二、回访复查的内容
回访复查以是否破除不利于改革和发展的思想障碍、是否破除不利于改革和发展的体制性障碍、是否切实解决基层和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为重点内容,主要查看市机关各部门通过前阶段的集中教育活动为基层解决了什么问题,机关作风有哪些明显变化,在服务发展、服务基层、服务群众上有哪些新的举措,以此作为评价前阶段工作尤其是集中整改成效的标准。
(一)围绕破除不利于改革和发展的思想障碍,看思想解放有无新突破。重点查是否通过学习教育切实解决思想观念与改革发展不相适应的问题,破除不合时宜的思想框框和陈规陋习,树立发展是第一要务的观念,确立强烈的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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