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意见
根据区委〈〈关于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实施细则〉〉和市司法局〈〈关于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实施办法〉〉的精神,结合我区司法行政工作实际,现就贯彻落实〈〈实施纲要〉〉,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通领,紧紧围绕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围绕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坚持为民、务实、清廉,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密切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和队伍实际,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促进我区司法行政事业的顺利健康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二)主要目标。通过全系统的共同努力,到2007年,司法行政和反腐倡廉的规章制度基本健全,内外结合的监督网络基本建立,案件查处的整体效能基本发挥,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基本框架初步形成,腐败现象发生的势头逐步得到遏制,人民群众对司法行政反腐倡廉工作的满意度明显提高。到2010年,符合市中司法行政实际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进一步完善,作用进一步发挥,反腐倡廉各项工作取得更加明显成效,基本构建起司法行政系统思想道德教育的长效机制、反腐倡廉的制度体系、权力运作的监控机制,建成比较完善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未完,全文共2660字,当前显示682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