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内监督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实施意见
根据省纪委八次全会、市纪委六次全会和区纪委第八次全体(扩大)会议的部署,按照《*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区各有关单位责任分解意见》要求,现对今年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党内监督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和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省纪委八次全会、市纪委六次全会和区纪委第八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和任务,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构建惩防体系为主线,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龙头,以解决党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为重点,以组织协调、监督检查、规范约束、纠正惩处为主要手段,切实维护党的纪律,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
二、加强对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监督检查
教育、引导和督促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增强以科学发展观指导各项工作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把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情况列为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内容,督促开展自查自纠。配合组织部门建立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围绕区“十一五”规划确定的六大发展战略及一系列重大决策和改革措施进行监督检查;坚决纠正盲目投资、重复建设、追求脱离实际的高指标等行为;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虚报浮夸、弄虚作假等行为,防止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对违背科学发展观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查处,并解剖典型,公开曝光。
三、切实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指示精神,加强对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调查研究,逐步推行村级干部勤廉双述制度。适应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需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有效措施。建立健全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成立相关职能部门工作联系会议制度,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进一步健全乡镇干部管理监督机制,逐步完善基层站所管理制度,不断强化村级组织的民主监督。督促协调有关部门,进一步规范乡村财务管理,积极推行和完善村级财务委托代理服务制度,加强对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违纪违法案件,并解剖典型,公开曝光。
四、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
1、深入治理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问题。
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和省有关禁止收送礼金礼品的规定,规范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从政行为。加强对重点时段、重点部门、重点岗位、重点对象遵守纪律、执行规定情况的监督检查。结合执行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加强对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的监督检查,加大事前预防和督促纠正的工作力度。对顶风违纪的党员干部,依据省市区有关规定,进行严肃查处,并解剖典型,公开曝光。
2、深入治理“跑官要官”问题。
根据中央和省关于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有关规定,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坚决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严肃查处拉票贿选、跑官要官、买官卖官及其他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对拉票贿选、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等制止不力造成用人严重失察失误的,严肃追究责任,并解剖典型,予以通报。
3、深入治理党员和干部参与赌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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