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银行业金融机构社会责任的意见
各银监局,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各省级农村信用联社,北京、天津、上海、深圳农村商业银行,银监会直接监管的信托公司、财务公司、租赁公司:
近年来,随着机构改革的深入和市场竞争力的增强,银行业金融机构社会责任日益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为加强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社会责任感,切实履行社会责任,现就有关问题提出以下意见:
一、银行业金融机构履行社会责任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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