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集中整治经济发展软环境的实施意见
为扎实开展软环境集中整治工作,推动软环境建设转入制度化、规范化的长效管理轨道,营造纳溪区*镇良好的经济发展软环境,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集中整治经济发展软环境的实施方案》,结合实际,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和基本原则
软环境集中整治工作要以领导干部作风整顿建设活动为契机,把良好作风落实到营造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上来,努力把纳溪区*镇建成“办事态度最好、办事程序最少、办事效率最快、办事水平最高、办事成本最低”的发展热土,推动全镇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一)坚持建设“有限政府”的原则。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切实转变政府职能,理顺政府与企业、市场、社会的关系,把政府不该管的事情交还给企业、市场、社会组织和中介机构,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增强市场主体的活力。
(二)坚持依法行政的原则。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规范政府行为,改革行政方式,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
(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审批和收费项目,要将范围、权限、工作程序、收费的依据和标准等向社会公开,提高行政透明度。
(四)坚持强化制约和监督的原则。进一步改革监督方式,创新监督手段,加强内部监督、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强化对行政决策、执行环节的制约和监督,加强对公务员队伍的管理和考核,逐步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
二、主要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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