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和改进税收征管工作的意见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严格依法治税,加强税收征管,增加财政收入,提高财政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和税收收入占财政收入的比重(以下简称“两个比重”),更好地体现我省经济发展成果,实现税收与经济协调增长,促进在新的起点上实现江西崛起的新跨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对加强和改进税收征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一)税收是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在促进经济发展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具有重要作用。近年来,我省税务部门坚持依法治税,深化税收改革,强化科学管理,加强队伍建设,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稳步提高,为增强财政实力、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但是,在税收管理中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导致我省“两个比重”长期偏低。这既有产业结构不合理等客观原因,也有征管不精细、工作不到位等因素,主要表现在:税源管理存在漏洞、部分行业税收管理偏松、发票管理缺乏有效监控、税收经济分析亟待加强等。
(二)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从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加强税收征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正确处理好发展经济与依法治税、扩张经济总量与提高经济效益之间的关系,采取有效措施,切实解决税收征管中存在的问题,努力实现税收经济协调发展。各级税务部门要正确分析税收收入形势,正确处理税收增长与经济发展、加强征管与涵养税源的关系,多谋培植税源之策,多思加强征管之道,千方百计把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如实反映到税收收入上来。同时,要在提高税收收入质量上下功夫,坚决制止借服务经济或招商引资的名义乱开减免税口子的违法行为,决不能为了完成收入任务而违法征收,搞“空转”、“垫税”,掺水分,人为地调节收入进度。
二、推进依法治税,认真落实税收政策
(三)加大税法宣传力度。要积极创新宣传手段,突出宣传重点,拓宽宣传领域,搞好“12366”税收特服热线建设,不断提高税法宣传工作的影响力。进一步完善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办法,建立健全税收诚信记录体系和诚信激励机制,每年由政府表彰一批依法诚信纳税、税收贡献大的纳税人,推进依法治税、促进经济发展。
(四)清理规范地方涉税文件。各级政府要组织力量对地方出台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进行认真清理,对违规出台的税收政策,要坚决停止执行,对已经到期的税收优惠要及时恢复正常征收。各级、各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一般不得夹带税收问题,凡涉及税收的,要充分征求税务部门的意见,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减税、免税、退税和其他与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五)认真落实国家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全面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充分发挥税收对经济社会的宏观调控作用。认真落实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扶持弱势群体,维护社会稳定。全面落实涉农税收优惠政策,助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正确落实国家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和企业技术改造等税收优惠政策,支持重点工业园区发展,尤其要优先支持技术先进、税收贡献率高的重大项目。严格落实国家有关资源综合利用和废旧物资回收经营税收优惠政策,加强环境和生态建设,增强可持续发展的能力。积极争取国家退(免、抵)税计划,支持出口企业做大做强。省政府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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