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文明街道创建活动的工作意见
各市文明委:
街道是文明城市(城区、县城)和文明社区创建活动中的重要环节。组织开展文明街道创建活动,是进一步引导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精神文明建设实践,进行自我教育、自我提高的重要载体,是把四个文明建设任务有机结合落实到基层的创新实践,是提高城市文明程度、市民文明素质和生活质量的有力手段。为进一步推动文明城市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省文明委决定在全省开展文明街道创建活动。现就文明街道创建提出如下意见:
一、文明街道创建的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省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部署和要求,着力改善街道公共环境,优化街道社会服务,推进街道公共文明,促进街道四个文明建设协调发展,推动我省各项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整体发展。
二、文明街道创建的总体目标
1.组织领导坚强有力。领导干部团结务实,开拓创新,敬业尽责,廉洁自律,科学决策,执政为民,在群众中威信高。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突出。
2.思想道德风尚良好。广大居民知荣辱、明是非、讲礼节;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意识和敬业奉献精神;邻里诚信友爱、人际关系融洽;家庭和睦幸福、尊老爱幼、勤俭持家。
3.科教文体健康发展。文体设施完善,群众精神文化生活丰富多彩、健康向上。广大居民崇尚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4.社会服务优质规范。街道服务网络和体系健全,各项服务制度、机制健全,服务环境优良,能满足辖区居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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