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实施意见
一、加强廉政教育,增强农村党员干部的宗旨意识和自律意识
1、以乡镇、村干部和基层站所负责人为重点,突出抓好理想信念、党的宗旨、科学发展观、社会主义荣辱观、政策法规和党纪条规教育。
2、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培训计划,实行分级负责制,对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进行分层培训。
3、指导和督促编写一本乡镇村干部党风廉政建设简易教育读本、一本廉洁自律手册,每年进行一次廉政知识测试。
4、大力宣传农村基层党员干部中涌现的勤廉双优典型,积极开展警示教育
5、落实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制度,健全和完善农村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制度。
6、贯彻落实廉政教育“三必谈”制度。干部任职前必须预防谈,有不廉洁时必告诫谈,重大项目实施前必提醒谈。
7、开展廉政文化进乡镇机关、村组、学校活动;结合农村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文明家庭、文明村组、文明乡镇等创建活动。
8、强化乡镇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规范乡镇机关、基层站所的财权、事权和工作制度,做到依法行政、按章办事、廉洁高效。
9、制定乡镇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规范乡镇机关、基层站所的财权、事权和工作制度,做到依法行政、按章办事、廉洁高效。
二、健全规章制度,构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长效机制
10、积极推行“乡财县代管”改革,加强乡镇财务的监督。农村基层站所的财务由主管部门统一管理。
11、进一步深化村级账务代理制,把自然村(组)等的集体财务、资金纳入代理中心统一管理。
12、健全民主理财机制,严格开支审批,规范报账程序。
13、对财务管理混乱的乡镇、村进行集中清理和规范。
14、加强对农村会计人员的培训和管理。
15、健全村级集体资产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乡镇、村公共资源管理交易阳光操作机制。
16、建立健全新农村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制度,完善管理办法。
17、规范基层公务接待制度。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乡镇机关、基层站所和村公务接待管理。落实村、组不准招待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规定。严禁转嫁接待费用,村级接待费用实行逐笔公开。
18、督促建立健全述职述廉和廉政承诺制度,并延伸到村级,制订具体办法。
19、实行基层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农村基层干部个人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购建房屋、经商办企业、参与重大社会活动、家庭成员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外出参观考察旅游等情况必须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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