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新一届“人大代表之家”创建工作的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和省、市委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发挥人大代表的主体作用,畅通人大代表与广大选民的联系渠道,经研究决定,在*年创建“人大代表之家”活动的基础上,2008年继续在全镇范围内全面开展新一届“人大代表之家”的创建活动。为确保这项工作有条不紊、扎实推进、取得实效。现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中央、省、市委文件精神为指导,以《代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以提高代表综合素质、增强代表参政议政能力、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为目的,不断丰富人大代表的活动内容,打造人大学习视察、走访联系、接待选民、履行职责的有效载体,构建代表畅达民意、联系选民的桥梁与纽带,保持代表与选民之间零距离,使人大代表真正成为广大选民的贴心代言人,推动全镇人大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内容形式
1、创建方式。“人大代表之家”以镇人大代表为主体,驻镇的扬州市、江都市人大代表共同创建,“人大代表之家”的设立应充分利用代表相对靠近、易于集中、便于联系选民的村部(社区、单位)等有效载体组建。依据这一原则,全镇共创建新一届“人大代表之家”26个,其中以各村村部建立12个,以社区建立6个,以企业部门建立8个。每个“人大代表之家”明确一名负责人,牵头负责代表的召集、学习、视察、联系选民、接待来访等各项活动。
2、具体要求。新一届“人大代表之家”的建立必须具备相应的条件,符合“六有”的要求。
一是有场所。这是创建“人大代表之家”的先决条件。每个“人大代表之家”必须要有相对固定的活动场所,并配有桌椅、电话、资料柜等办公设施。活动场所视条件可能,尽量设专用型,也可设兼用型。
二是有牌子。为便于联系选民,每个“人大代表之家”都要在醒目的位置,悬挂统一制作的标志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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