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如何开展政府工作质量年活动的实施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为进一步深化政府管理创新,切实转变政府职能,不断提高工作质量,着力优化政务环境,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行政机关开展“政府工作质量年”活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开展“政府工作质量年”活动的重要意义
开展“政府工作质量年”活动,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的必然要求,是巩固和扩大“强化管理年”活动成果的具体举措,是加强机关效能建设、优化发展环境的重要抓手。近年来,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在转变职能、改进作风、优化发展环境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但当前我市各级行政机关仍然存在服务意识不强、行政审批偏多、行政效率不高、政令执行不畅、诚信意识淡薄等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增加了行政成本,降低了行政效能,损害了政府形象,制约了*发展。全市各级行政机关一定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以追求卓越的理念,以自我革命的精神,推进“政府工作质量年”活动深入开展,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省委九届四次全会和市委二届十次全会精神,深化管理创新,转变政府职能,优化发展环境,不断提高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切实增强政府有效管理社会事务和实施公共服务的能力和质量,为建设秦巴地区经济文化强市创造良好的政务环境。
(二)工作目标。按照“依法行政、公开透明、务实高效、清正廉洁”的总要求,通过开展“政府工作质量年”活动,切实解决全市各级行政机关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使各级行政机关和广大公务员在履行职责和改革创新上有新的突破,在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上有新的改进,在群众满意度上有新的提高,力争年内工作作风进一步改进、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办事效率进一步提高、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
三、全面落实三项制度
(一)认真落实首问负责制。各级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对群众和基层单位到机关办事、办项目的,必须热情接待,提供周到服务。各级行政机关要设立或指定一个内设机构作为服务窗口,安排熟悉本部门业务的工作人员到服务窗口工作。服务窗口负责接待的首位工作人员为首问责任人。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和实际工作需要,授权机关服务窗口办理具体事项。首问责任人对咨询或者申请办理的事项,应当场进行登记,由办事人签字认可,并出具收件回执。首问责任人对符合条件可以当场办理的应当场办理,不能当场办理的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齐全的,要一次性书面告知。对属于本部门其他机构办理的,首问责任人要负责传送,办理好交接手续,并跟踪督办,负责到底。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首问责任人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该事项的具体承办部门,提供联系电话,必要时亲自引领前往。机关其他工作人员对前来办事的群众和基层单位也要热情礼貌,主动为其指引机关服务窗口或告知联系方式,不得推诿、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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