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关于如何支持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进入新世纪以来,全市各级人民政府在省委、省政府和市委的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明确职责,完善制度,加强沟通,改进工作,提供保障,支持人民政协全面履行各项职能,巩固和发展了政府工作与政协工作互相支持、互相配合、互相促进的生动政治局面。当前,人民政协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推进*跨越式发展,为完成“三大任务”、实现“三大目标”,对政府工作和政协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进一步支持人民政协履行职能,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各级人民政府、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中发〔*〕5号)、《中共*省委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的意见》(川委发〔*〕16号)和《*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意见》(川府发〔*〕30号)精神,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大支持力度,促进人民政协更好地履行各项职能。
一、进一步增强支持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自觉性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是我国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长期以来,我市各级政协组织和广大政协委员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照政协章程切实履行职能,为促进发展、发扬民主、维护稳定作出了重要贡献。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征程上进一步支持人民政协履行职能,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发展新跨越的必然要求;是发扬社会主义民主、推进*政治文明建设的必然要求;是维护安定团结局面、推进“和谐*”建设的必然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一定要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完善我国基本政治制度、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从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提高行政能力和决策水平的高度,充分认识人民政协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增强支持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自觉性,进一步推进政府支持政协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加强与人民政协的联系和沟通,提高办理人民政协提案、建议案的质量和实效,改善政协组织开展工作的基本条件,促进人民政协更好地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的主要职能。
二、大力支持人民政协参政议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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