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党员管理工作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结合科技系统实际,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流动党员是指由于就业或居住地变化等原因,超过6个月甚至更长时间无法正常参加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活动的党员。
一、指导思想
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工作,要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从有利于党组织管理、有利于流动党员发挥作用出发,创新管理方式,落实管理责任,努力使流动党员都能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管理,始终保持先进性。
二、目标要求
(一)组织衔接到位。对流动党员要坚持以流入地党组织为主、流出地和流入地党组织共同管理的原则。构建流出地与流入地党组织密切配合、有机衔接的流动党员管理机制。
(二)实施管理到位。对流入到本系统各单位的比较零散的外来务工人员,可以成立流动党员党支部,对其中的党员进行登记、管理。努力做到党员流动到哪里,党组织的管理就覆盖到哪里。
(三)综合服务到位。各级党组织坚持教育、管理与服务相结合的原则。一方面针对不同行业、不同类别、不同人物和职责的流动党员提出不同的要求,确定不同的教育管理标准;另一方面要积极拓展对党员的服务途径,切实关心困难流动党员的生活,帮助他们解决最现实、最直接、最关键的问题,寓教育、管理于服务之中,增强流动党员的党性观念、组织观念和光荣感、归属感与责任感。
三、主要职责和基本要求
(一)党组织在流动党员管理工作中的主要职责
1、流出地党组织的主要责任
流出地党组织要了解掌握外出流动党员情况,加强与流入地党组织的联系,配合流入地党组织共同做好流动党员外出期间的教育管理工作。
(1)在党员外出前,要及时掌握流动去向、在外时间、联系地点和方式,对其进行教育并提出要求。同时,按规定登记并发放《流动党员活动证》。
(2)了解党员外出后的思想、就业和生活等情况,及时向外出流动党员通报党组织的重要情况,通知外出流动党员参加党内选举等重要活动。
(3)外出流动党员返回后,认真检验《流动党员活动证》等有关材料,及时了解党员外出期间的表现和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情况。
(4)了解预备党员外出期间的表现,按规定做好预备党员转正工作。
2、流入地党组织的主要责任
流入地党组织对流动党员管理负有主要责任,要加强与流出地党组织的联系,把流动党员纳入本地党员教育管理的整体工作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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