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进学校党支部建设意见
各党支部: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省、市委关于加强基层党组织工作的有关精神,结合淮教党委[2006]45号文,为进一步推进和完善我校党的制度建设,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促进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圆满完成学校各项工作任务,现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党支部的设置
根据党建需要,学校成立行政、教工、学生和后勤四个党支部,设立支委会,由3人组成,其中书记、组织委员与宣传委员各一人,各支部从有利于党员开展党内活动实际出发,可合理设置党小组。
二、党支部和支部书记、委员职责
1、党支部的职责
①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中央、各级党组织和支部决议,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②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党组织的各项决定、决议,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教育教学业务等知识。
③严格管理党员,过好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增强党性观念,监督党员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④做好党员干部和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政治工作,推进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了解、反映师生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益,帮助师生解决实际困难。
⑤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养和考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⑥监督党员干部严格执行党的纪律,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遵守国法政纪,维护好国家、集体和群众利益,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⑦教育党员和群众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和消极腐败现象,坚决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⑧积极做好各具特色的主题教育和实践活动。
2、党支部书记职责
党支部书记在支委会的集体领导下,按照支部党员大会、支委决议,负责主持党支部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①负责召集支委会和支部党员大会,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指示,研究安排支部工作,将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委会或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②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③检查支部的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按时向支委会、支部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④经常同群众保持密切联系,交流情况,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⑤抓好党员的政治理论学习,按时召开民主生活会。
3、组织委员职责
党支部组织委员在支委会的集体领导下,负责支部的组织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①了解和掌握支部的组织状况,检查、督促党员过组织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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