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考察意见
各乡镇党委,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人民团体党委(党组、总支、支部):
孝道文化是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核心和重要组成部分,大力弘扬孝道文化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为了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对全社会践行孝道文化的引领、示范和带动作用,经研究,把践行孝道文化情况纳入干部考察。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七大精神为指导,着眼于提高全县领导干部思想道德素质,通过把践行孝道文化情况纳入干部考察,树立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品行的用人导向,真正体现“不让老实人吃亏,不让投机钻营者得利”的选人用人原则,使领导干部真正成为践行孝道文化、引领社会道德风尚的示范者、带动者,为构建和谐富裕新富平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孝道文化考察的内容和标准
孝敬父母。主动履行赡养义务;确保父母衣食无忧;关心父母身体健康;精神上关心体贴父母。
善待配偶。用情专一,生活作风正派;尊重配偶,无家庭暴力;爱护配偶,积极履行家庭义务。
和睦邻里。平等相处,与邻里无摩擦;乐于助邻,与邻里关系融洽;热心公益,化解邻里矛盾纠纷。
诚实守信。为人诚实,对组织负责;办实事,不弄虚作假;讲信用,有诺必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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