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务政务公开意见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直局以上单位:
为了进一步保障党员和群众的民主权利,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加强对党务和政务工作的监督,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省市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党务政务公开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党务政务公开的指导思想
推行党务政务公开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全会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精神,以保障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提高各级党组织和行政机关工作透明度和办事效率,切实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推动党务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更好地为全县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服务。
二、明确党务政务公开的范围
具体范围包括。县委工作部门,县直各党委(党组、总支、支部),群团组织,各乡镇党委;县政府各部门,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垂直管理的行政机关,各乡镇政府及基层站、所,政府机关派出机构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
三、深化党务政务公开的内容
(一)县委工作部门公开内容
1、年度工作目标、阶段性工作计划及完成情况;
2、班子成员工作分工、工作职责履行情况;
3、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在子女上学、参军、婚丧事等操办上遵守《关于科级领导干部参与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五纪[]46号)情况;;
4、招商引资工作情况;
5、机关党组织工作情况;
6、财务收支情况;
7、干部调整和任免情况:主要公开调整和任免(拟任)对象的姓名及职务等;
8、党员干部的奖惩情况:各类评先评优情况,主要公开荣誉名称、初定名单和最后确定名单;违规违纪党员干部的处理情况和民主评议党员的组织处置结果;
9、机关内部管理情况
10、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办理情况及对干部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整改落实情况;
11、需要公开的其他内容。
(二)乡镇和县直党委(党组、总支、支部)党务公开内容
1、党建工作年度计划及完成情况;
2、党组织活动开展情况;
3、领导班子成员在岗履职和分管工作完成情况;
4、领导干部廉政情况,包括个人收入,差旅费报销,招待费使用,在子女上学、参军、婚丧事等操办上遵守《关于科级领导干部参与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五纪[2005]46号)情况;
5、党员发展情况,包括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培养情况,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情况;
6、党费收缴情况;
7、党组织出台的有关文件;
8、重大工程项目资金使用、招投标情况以及公益事业建设情况;
9、党员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办理情况及对干部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整改落实情况;
10、干部调动和任免情况:主要公开调动和任免(拟任)对象的姓名及职务等;
11、党员干部的奖惩情况:各类评先评优情况,主要公开荣誉名称、初定名单和最后确定名单;违规违纪党员干部的处理情况和民主评议党员的组织处置结果;
12、需要公开的其他党务事项。
(三)县政府工作部门和垂直管理部门政务公开内容:
1、年度工作目标及执行情况;
2、招商引资工作情况;
3、财务收支情况;
4、重大项目审批和实施;
5、行政许可事项的办理;
6、政府采购;
7、执收执罚的依据、标准和收缴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
8、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报、发生和处置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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