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新组织党建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和影响力,促进“两新”组织的快速健康发展,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央、自治区、地区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县“两新”组织党建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进一步明确加强“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的基本目标和要求
加强“两新”组织党建工作,是全面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完成党的执政使命的迫切需要。全县各级党组织必须充分认识加强“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不断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坚持一手抓“两新”组织党组织的组建,一手抓“两新”组织党组织作用的发挥,不断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增强党的工作影响力,保证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在“两新”组织的贯彻执行,团结凝聚职工群众,维护各方合法权益,促进“两新”组织经济的快速健康发展,为将我县建设成为全疆经济发展的排头兵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今后一段时期,我县“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的基本目标和要求是:切实做好在“两新”组织中发展党员和组建党组织工作,广泛开展“两新”组织党组织“五个好”创建活动,抓好“两新”组织党组织作用的发挥。凡是有正式党员三人以上的“两新”组织,都应当成立党的基层组织;职工人数在50名以上的逐步发展党员,增强党员在企业的凝聚力和感召力;职工人数在100名以上的全部建立党组织,尤其是规模以上应建未建党组织的新经济组织必须建立健全党组织;同时,选树试点,率先推行下派“两新”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员和联络员工作,并不断总结经验,逐步全面推广,促进“两新”组织党建工作,力争经过3-5年努力使全县50%以上的“两新”组织达到“五个好”要求。
二、健全组织,理顺关系,积极探索“两新”组织党组织发挥作用的有效途径
扎实抓好“两新”组织的党组织组建工作。“两新”组织中,凡是有正式党员三人以上的,都应当成立党的基层组织。要抓好农村党建、社区党建工作与“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的衔接,对于新经济组织中个体工商户和规模较小、党员人数较少的企业,可以在乡(镇)、园区、村(社区)统一建立党组织。对于暂时不具备单独建立党组织条件的“两新”组织,可以采取联合、挂靠等多种方式建立党组织。通过设立党员联络服务站、加强党员教育培养和管理、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联络员、建立工会和共青团、妇联等配套组织、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党员等办法,把党的工作开展起来,为单独建立党组织积极创造条件。
进一步理顺“两新”组织的党组织隶属关系。以有利于党组织开展活动、有利于促进“两新”组织健康发展、有利于上级党组织加强管理为原则,坚持以属地管理为主、行业管理为辅,明确隶属关系,理顺管理体制。“两新”组织中的党组织一般由所在地的乡(镇)、园区或村(社区)党组织领导;专业性较强、行业特点明显的,可由具有业务指导职能的行业管理部门党组织归口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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