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卫生发展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农村卫生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快全区农村卫生事业改革和发展,大力实施民生工程,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农村卫生事业发展的意见》(皖政〔2007〕77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区农村卫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和目标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要求,深入贯彻党的卫生工作方针,以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为基础,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为重点,以农村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为关键,以保障全区农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为根本。坚持预防为主,实行政府主导,加大投入,逐步建立适应我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和农民医疗保障体系,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医疗卫生保障。
(二)工作目标
到2011年,在全区农村建立起适应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医疗保障体系、卫生人才支撑体系和公共卫生服务体系。主要目标是:
1、建立健全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每个乡镇有一所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每个行政村有一所合格的卫生室。建立基础设施齐全,人员队伍合理,管理制度健全,具备一定服务能力的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2、建立农村医疗初级保障体系。建立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医疗救助制度,2008年全区全面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3、建立和完善农村卫生人才支撑体系。一是促进乡镇卫生院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在岗学习与进修培训,提高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二是通过大力推进乡村医生中专学历教育;建立乡村医生继续医学教育学习和培训制度,逐步建立一支有较高素质的农村卫生人才队伍。
4、建立初步完善的农村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公共卫生服务的能力。艾滋病、结核病、疟疾等危害农民健康的传染病、地方病得到有效控制。以乡镇为单位的国家计划免疫规划“五苗”接种率达到90%以上,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80%以上,农村儿童和孕产妇保健覆盖率达到89%以上,农村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38/10万以下,婴儿死亡率控制在24‰以下。
5、通过5年的努力,使全区农村卫生和农民健康的主要指标达到全市中等以上水平。
二、加快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三)发挥农村医疗卫生网络的整体功能。建立和完善农村卫生服务网络,确定不同层次、不同类型卫生机构的功能定位。区疾控中心、妇幼保健所是农村预防保健和医疗服务的业务指导中心,承担预防、保健、健康教育等卫生服务、基层人员的培训及业务指导职责;乡镇卫生院负责提供预防、康复、保健、健康教育、基本医疗、中医、计划生育技术指导等综合服务。承担辖区内公共卫生管理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任务,负责村级卫生组织的技术指导和村医的培训等;村卫生室主要承担传染病疫情报告、计划免疫、妇幼保健、健康教育和常见病、多发病的一般诊治、转诊服务以及一般康复等工作。
(四)重点加强农村卫生服务平台建设。按照分级管理,以区、乡、村为主的农村卫生管理体制,认真组织实施好省、市民生工程项目,5年内建设2所标准化乡镇卫生院和15个标准化村卫生室,分年度任务为:2007年建成1所乡镇卫生院;2008年建成1所乡镇卫生院、3个村卫生室;2009年建成4个村卫生室;2010建成4个村卫生室;2011年建成4个村卫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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