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监督联络员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和领导干部日常工作的监督,坚决防止和克服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促进领导干部廉洁勤政,现就建立干部监督联络员制度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相关法规为依据,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通过建立干部监督联络员制度,强化对干部选拔任用和领导干部日常工作的监督,推进干部选任工作的规范化和科学化,提高领导干部的自律水平和施政水平,为建设富而美的新章丘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联络员的产生及其职能
干部监督联络员根据工作需要设置,实行动态管理。其人选的产生采取基层推荐与组织确定相结合的方法。干部监督联络员应具有较广泛的代表性,其分布应尽可能考虑到各个领域、各个层面。干部监督联络员因工作环境变化或个人原因不再适合行使其职能时,应及时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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