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两基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决定》和《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地区“两基”巩固提高工作的意见》的文件精神,结合本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做好“两基”巩固提高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1、我县虽然于1994年首批通过省“两基”评估验收,但是我们应该清醒的认识到:我县“两基”工作总体水平不高,相当一部分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难以保证,个别初中辍学率居高不下,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亟待提高,“两基”巩固提高工作任务还十分繁重。进一步加强我县“两基”巩固提高工作,对于全面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消除文盲,促进城乡教育协调发展,促进农村经济和社会事业协调发展,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各中小学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加强领导,突出重点,抓住薄弱环节,坚持不懈地抓好我县的“两基”巩固提高工作。
2、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坚持积极进取、实事求是的原则,坚持普及与提高、规模与效益的统一,将“两基”巩固提高工作作为农村教育工作的重点,把提高教育质量放在突出重要的位置,通过建立规范的保障制度和良性的运行机制,确保我县“两基”巩固提高工作取得成效,为我县教育的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事业的全面进步奠定坚实的基础。
3、今后五年,我县“两基”巩固提高工作的主要目标是。义务教育的普及程度进一步提高,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100%,在校生年辍学率控制在1%以下;初中毛入学率达95%以上,在校生年辍学率控制在3%以下,按时毕业率明显提高,17周岁人口初级中等教育完成率明显提高;视力、听力和智力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率分别达到85%以上;全面扫除有学习能力的青少年文盲(15-24岁),青壮年文盲率下降到5%以下,复盲现象得到有效控制,脱盲人员巩固率逐年提高。经过不懈努力,使教育普及程度明显提高,教育投入明显增长,办学条件明显改善,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明显提高,教师队伍素质明显优化,形成农村义务教育和扫盲工作持续健康发展的机制。
二、采取措施,切实加强“两基”巩固提高工作
4、以加强农村初中建设为重点,进一步改善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具体目标是:力争在5年内使我县的初中建设达到国家规定的办学条件标准。各乡镇、各中小学要加大校舍建设和危房改造力度,提高生均校舍面积,提高校舍建设质量,大幅度降低危房率和55人以上大班额比例;要高度重视学生宿舍和学校公共卫生设施建设,改善寄宿学生的食宿条件和学校公共卫生设施条件,学生宿舍、食堂、厕所等要符合国家建设和卫生标准。与此同时,进一步加强初中实验室和图书馆建设,建立实验设备和图书的更新机制,使各乡镇中心小学、中学、县直学校、九年制学校的教学仪器配备、图书藏书量及生均占有量达到国家一类标准,农村完小达到国家二类标准,并积极创造条件,改善学校体育、美育设施。
各地要遵循“小学就近入学,初中相对集中”的原则,稳步推进农村学校布局结构调整工作,提高办学规模和效益。要根据当地实际,重点加强农村寄宿制初中和寄宿制九年一贯制学校建设。同时,为避免因就学路程较远有可能造成小学生失学、辍学,对于地处偏僻的教学点予以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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