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轮岗交流意见
为了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的改革,促进机关中层干部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努力营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更好地推进我县的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经县委、县府同意,将对部分县级机关部门中层干部实施轮岗交流工作,具体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根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和《国家公务员职位轮换(轮岗)暂行办法》等有关精神,加大对部分县级机关部门中层干部轮岗交流工作的力度,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敬业争先,开拓创新,增强“三为”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促进勤政廉政建设,积极营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更好地推进我县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
二、轮岗交流的原则
1、定期轮岗的原则。根据《国家公务员职位轮换(轮岗)暂行规定》等精神,要通过中层干部的定期轮岗交流,打破中层干部“终身制”和“铁交椅”,使中层干部合理流动,保持“一池活水”。
2、突出重点的原则。中层干部轮岗交流,要根据县级机关部门中层岗位的工作要求和不同特点,有重点地加大对一些服务、执法、窗口等部门中层干部的轮岗交流力度。通过轮岗交流,不断完善中层干部群体结构,进一步增强中层干部队伍的服务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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