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市委提出的凡具备建立党组织条件的非公有制企业都要在年底前完成组建工作的要求,区委决定从现在到年底前,集中一段时间,通过深入细致的摸底调查,着力抓好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组建工作。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目标任务
1、年底前,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和职工人数在100名以上的非公有制企业都要建立党组织;有个别党员的要本着就地、就近、就行业、方便组织活动的原则,全部建起联合支部;对没有党员的企业要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指导企业开展有关工作,发展党员,逐步达到职工人数在50名以上的企业有党员。
2、在抓好企业党组织组建工作的同时,突出抓好企业党组织作用的发挥,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努力使越来越多的党组织达到“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发展业绩好,群众反映好”的要求。
二、实施步骤
3、搞好摸底调查。11月24日至11月28日,从组织部、经贸局、工商局、镇、街道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工作组,利用一周时间开展摸底工作。重点对从业人员在30人以上的企业党员人数、生产经营状况、职工思想情绪等方面内容进行调查研究,做好企业党员登记工作,进一步摸清底数,制定具体可行的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组建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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