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组织党建设意见
各乡镇党委,市委各部门,市直各单位党组织:
为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的建设,促进非公有制经济的健康快速发展,根据十六大精神和《党章》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明确要求
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建立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既是增强党的群众基础,扩大党的工作影响力的迫切需要,也是保证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加速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实现的迫切需要。近年来,我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从总体上看,仍存在企业党员偏少、党组织组建率低、覆盖面不广等问题,与我市非公有制经济迅速发展的形势需要不相适应。各级党组织要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保证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工作的主动性,强化工作措施,切实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
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总的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遵循符合党章规定、有利于促进企业健康发展、注重维护职工群众合法权益和讲求工作实效的原则,紧紧围绕本市第三次党代会提出的“四化”重点,坚持积极稳妥,逐步推进,突出重点,分类指导的工作方针,以工业园区和专业市场等为依托,以提高组建率、扩大覆盖面、健全工作制度和创新活动方式为主线,抓重点、攻难点、减少空白点,力争通过三年的努力,使全市具备条件的非公有制企业全部建立党的组织,扎实有效地开展好党的活动,充分发挥党组织在职工群众中的政治核心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分类指导,健全组织
1、区别不同类型,建立健全党的组织。凡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生产经营较为稳定的企业和个体经营专业市场,都要单独设立党组织,党员人数达到或接近50人的,可以建立党的总支部委员会;仅有个别党员或暂不具备单独建立党组织条件的企业,应按“地域相近、行业相同”的原则,建立联合党支部,或将党员组织关系挂靠乡镇、社区(村)或个体协会、工商、税务所党组织管理。党员人数少、暂不具备建立党组织条件的,要先建立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为建立党组织创造条件。
2、配齐配强党组织班子,增强党组织的战斗力。要按照“精干、高效、协调”的要求,设置党务工作机构,配备党务干部。党组织负责人应由政治素质好、组织领导能力较强、懂经营管理、善于做思想政治工作的党员担任。企业中一时没有合适的党组织书记人选的,可以采取下派、组织推荐、双向选择的办法,从企业外挑选合适人选。党组织成员人数应根据党员人数和工作需要确定,7名以上党员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支部,要成立3-5人的支部委员会,党员较少的党支部设书记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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