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校综合改革意见
为贯彻落实《干部教育培训条例》、《关于面向21世纪加强和改进党校工作的决定》,更好地发挥党校在干部教育培训方面的主渠道和主阵地作用,现就党校综合改革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强化自身能力建设为关键,以提高教育培训质量为根本,以改革创新为动力,紧密联系瓜州现代化建设的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形成适应提高领导干部执政能力需要、具有鲜明时代特色的党校教育教学模式。
二、基本原则
(一)继承优良传统与创新培训模式相统一的原则;
(二)遵循干部教育规律与服务县委工作相统一的原则;
(三)增强政治素质与提高执政能力相统一的原则;
(四)调动教与学两方面积极性相统一的原则。
三、县委党校的职能定位
县委党校和县行政干部学校在县委、政府的领导下行使部门和学校的双重职责。其主要职能是:
(一)科级领导干部的培训和轮训;
(二)在职干部(国家公务员)的继续教育;
(三)县委决策前的调研、决策后的宣讲、研讨和培训;
(四)科级干部教育培训的档案管理;
(五)全县党员的理论教育;
(六)村“两委”干部的教育培训;
(七)乡镇党校的业务指导;
(八)干部和成人的各类学历教育。
四、党校综合改革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县委党校既是在县委领导下的一个重要部门,又是一所特殊的干部学校。应该肯定,县委党校在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和干部学历教育方面作出了重要贡献,在党的干部教育事业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是,由于历史和现实的原因,特别是管理体制的原因,教职员工能进不能出,职称能上不能下,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状况比较突出,工勤人员富余,教师岗位不足,高素质教师紧缺,人员结构与新时期干部教育培训的需要不相适应。因此,党校综合改革不仅十分必要,而且非常紧迫。为了改变这种现状,必须面向全县公开招考聘用有能力、高素质的教师;必须建立健全以聘用制和岗位管理为核心的用人制度,搞活内部分配,打破平均主义的分配方式;必须建立起重实绩、重贡献,经济待遇向优秀人才和关键岗位倾斜,形式多样,自主灵活的分配激励机制。不断改进和加强自身建设,形成符合党校实际的管理约束机制。
五、合理设置内部机构和工作岗位
(一)内部机构设置
按照综合、精干和高效的原则,在领导体制上,坚持县委领导兼任党校、行政干部学校校长制度。党校实行校务委员会(简称“校委会”)负责制。校委会由1名校长(兼)、1名常务副校长、1名副校长、2名校务委员组成,校务委员按副科级配备。常务副校长主持日常工作,按组织要求和程序建立党支部,校内设行政办公室和教研室。
(二)岗位设置
在县编委核定的9个编制数内,合理设置如下岗位:
1、设置行政事业管理岗位两个。
常务副校长、党支部书记(兼)岗位1个;
专职副校长,行政学校副校长(兼)岗位1个。
2、设置专职教师岗位六个。
专职教师岗位设置分高级职称岗位1个(高级讲师),中级职称岗位4个(讲师),初级职称不作限定(助理讲师)。
3、设置工勤岗1个。承担教学设施设备及中央党校c级网络站维护和图书资料管理。该岗位可从现有3名后勤人员中选其一。富余的后勤人员,予以合理分流和妥善安置。机构和岗位的设置,是从党校事业发展需要出发,不因人设职设岗。
(三)面向全县公开招考选拔党校专职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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