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干部学习教育计划
党员干部学习教育计划篇1第一条为了加强党员教育,强化理论学习,不断提高党员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根据党章和上级党组织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党委(党组)中心组的学习由党组书记召集并主持。党员干部的学习由党支部组织实施,由党支部书记主持。
第三条学习内容要紧密结合形势发展和业务工作实际,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的原则,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认真学习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先进理念和专业理论,以科学、全面、系统的学习指导实践。
第四条党员学习教育要讲究学习的科学性、系统性、综合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学习内容包括: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县委、县政府的重大部署;现代科学知识、管理知识、法律知识以及业务知识等内容。
第五条每季度安排一次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每月安排一次党支部党员集中学习,其余时间党员根据个人情况进行自学,每个党员每周自学时间不少于2小时。
第六条党员学习教育的形式要多样化,主要采取集中学习与分散自学相结合的形式,另外要采取集中培训、知识竞赛、观看录像、外出参观等形式强化学习效果。每年组织一次党员集中培训,选择针对性、实效性较强的主题,并组织考试检验学习效果。
第七条全体党员要树立终身学习的观念,加强自学,并按支部确定的讲座专题深入研究。认真做好集中学习和自学笔记。
第八条学习中要联系工作实际,实事求是,解放思想,在转变观念上下功夫,从而增强每个党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保证学习不流于形式。
第九条党员学习建立考勤制度。党员在集中学习时间不得无故缺席,如必须紧急办理公务时,须向支部领导请假。如因外出或其他特殊原因无法参加学习时,必须向支部领导请假,事后必须按规定补课。
第十条全体党员须按规定参加上级党组织开展的各类集中培训和集体活动。
第十一条凡全年无故不参加集中学习活动超过5次者,年内不得评为优秀党员、先进工作者。
党员干部学习教育计划篇2一、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的重点内容
1、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xx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教育;2、党的基本路线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3、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科学文化知识和各种业务知识教育;4、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和艰苦奋斗教育;5、党规党法和反腐倡廉教育;6、时事政治。
二、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的原则
1、思想性原则,严格的党性要求;2、鼓舞、尊重、关心和理解的原则,着眼调动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把严格要求和关心、爱护结合起来;3、民主的原则,党内生活坚持双向和多向交流;4、开放式教育原则,坚持把教育寓于各种有益的、有吸引力的活动之中;5、充分发挥优秀党员的示范作用原则,借以影响、带动周围的党员;6、坚持继承与创新相结合的原则,使党员教育工作充满生机和活力。
三、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的方法
坚持党课教育制度;坚持党的组织生活会和学习制度;坚持党内评比先进、学习先进制度;坚持党内的谈心制度。
四、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的要求
1、坚持学习理论与调查研究、总结经验、研究问题、指导工作相结合的学习方式,把学习理论同研究解决改革、发展、稳定中的重大问题结合起来,同加强世界改造、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结合起来。
2、要结合自身的工作职责和特点,带着课题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开展调研,加强实践的理论指导。
3、每年至少写2篇以上学习体会文章、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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