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示范社区实施意见
各县(市、区)委,市经济开发区工委,市委各部委办,市各委办局(公司)党委(党组),市直各有关单位党委:
为扩大党在城市社区的影响力,巩固党在城市基层的执政基础,充分发挥党建工作在社区建设中的龙头作用,进一步提升社区建设和服务水平,根据省委组织部要求,经市委同意,决定从今年起,在全市开展创建党建工作示范社区的活动。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创建目标
创建党建工作示范社区的总体目标是。通过一至两年的努力,争创2个省级示范社区、20个市级示范社区、40个县(市、区)级示范社区。力争通过3年的创建活动,全市10%的社区达到省级示范社区的标准,30%的社区达到市级示范社区的标准,60%以上的社区达到县(市、区)级示范社区的标准。
二、创建标准
党建工作示范社区应达到“五个好”的创建标准:
1.领导班子好。能认真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出色完成上级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注重班子自身建设,班子成员结构优化、团结有力,领导核心作用强。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加强制度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班子成员严以律已,无违纪违法现象。
2.党员队伍好。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积极探索党员教育管理新机制新方法。改进基层党组织的活动方式,丰富活动内容,加强党员的教育管理,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党员队伍的结构进一步优化,素质不断提高。开展党员为民服务的志愿服务活动,在三个文明建设和维护社会稳定中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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