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公务员通知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1号)精神,根据中共**江省委组织部、**江省人事厅《关于做好**年全省从优秀村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公务员工作的通知》(**组[**]40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年全县继续开展从优秀村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计划
**年**县计划从优秀村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公务员2名。
二、报考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报考的范围对象
报考的范围对象为。**县行政区域内现任村党组织、村委会正职满2年的人员;现任村党组织、村委会副职满3年的人员;现任村党组织、村委会正、副职连续任职时间满3年的人员(任职时间计算到**年12月31日)。
“现任”是指截止到**年10月26日仍担任村党组织、村委会正、副职的人员。
(二)报考的基本条件
报考的村干部,应具有以下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品德端正,遵纪守法,廉洁奉公;
2、农村工作经验丰富,工作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国家承认的中专或高中以上学历;
4、年龄在18至40周岁(**年11月25日至**年11月25日期间出生);
5、身体健康。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任职期间本村发生重大责任事件的;
2、本人受到处分或者刑事处罚的;
3、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三、考试录用的程序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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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