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务公开实施意见
为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需要,着力构建民主开放的党务工作新机制,在推行政务公开的同时,经县委研究,决定在全县基层党组织推行党务公开工作,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党务公开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指导思想
党务公开工作以《中国共产党章程》、“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按照依法依纪、注重实效、有利监督的原则,以执政为民、廉洁高效为基本要求,规范基层党组织的基本职责,增强党务工作的透明度,加强对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制约,进一步密切党群和干群关系,为全县改革开放、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凝聚各方面的力量,营造和谐良好的氛围。
(二)原则
1.服务发展原则。紧紧围绕我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充分调动广大党员群众创业创新的积极性,努力营造科学发展和加快发展的良好环境,提高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领导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2.依法依纪原则。按照宪法、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党章、党的方针政策和其他党内法规办事,依法依纪进行,努力使党务公开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3.真实公开原则。尊重和保障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等规定,坚持实事求是,面向基层,面向群众,不回避矛盾,不避重就轻,内容真实可信,结果公平公正。
4.注重实效原则。科学把握党务公开的共性要求和个性特点,坚持从实际出发,增强党务公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既方便群众知情参与,又保障党员干部的民主权利,采取合适的公开形式,讲求形式和效果的统一。
5.积极稳妥原则。推行党务公开,既要积极推行,大胆实践,勇于创新,又要科学安排,规范操作,注重效果,有序推行。要善于研究新情况、新问题,在实践中不断完善提高,扩大深化,不断加强制度建设,实行长效管理。
6.相互促进原则。以党务公开为龙头,带动和规范政务公开,巩固和提高村务公开,形成互相促进,协调运转的工作格局。
二、党务公开的实施范围
党务公开的实施范围为全县各基层党组织。包括县属各党(工)委、党总支、党支部;各乡镇党委、村(社区)党总支;各人民团体党组织。
三、党务公开的内容
在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前提下,所有党务工作应最大限度地向全体党员和群众公开。根据公开内容的不同,可按固定公开、定期公开和适时公开三种方式进行。
(一)县属单位党组织应公开的内容
1.固定公开内容:
①组织设置和党员分布情况;
②领导班子分工和主要职责;
③党建工作年度计划及上一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④党务公开监督小组组成人员;
⑤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⑥班子成员年度考核、测评情况。
2.定期公开内容:
①组织活动开展情况;
②领导班子成员在岗履职和分管工作完成情况;
③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廉政情况;
④党员发展情况,包括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培养情况,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情况;
⑤党费收缴情况;
3.适时公开内容:
①重大事项情况:主要公开党组织出台的有关文件,党员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处理情况;
②干部调动和任免情况:主要公开调动和任免(拟任)对象的姓名及职务等;
③党内各类先进评比情况:主要公开荣誉名称、初定名单和最后确定名单;
④党员干部的处理情况:主要公开违规违纪党员干部的处理情况和民主评议党员的组织处置结果;
⑤意见建议落实情况:对党员和干部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整改落实情况;
⑥党员联系服务群众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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