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选任工作意见
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和国家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也是实现干部工作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的根本保证。选拔任用干部既需要集中,也需要民主,充分发扬民主既是贯彻民主集中制的必然要求,也是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基本方向。在坚持和完善民主推荐、民意测评、民主评议制度的同时,继续推进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和任用表决制,推进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逐步建立健全干部引咎辞职和弹劾罢免制度,不断提高人们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不仅有利于克服不正之风对干部工作的干扰,促进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而且有利于全面了解干部,正确评价干部,合理使用干部。
第一,充分发扬民主,有利于广泛发现人才。举荐人才是干部选拔工作中的第一个环节,对于是否选好人才起着重要的作用。我们要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坚持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要以党的事业为重,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大力选拔那些靠得住的优秀干部。要搞五湖四海,反对任人唯亲,不搞小圈子,不凭主观印象取人,不以个人好恶选人,不搞个人说了算。要充分发挥民主,相信和依靠群众,在公开推荐职务、任职条件、推荐范围的基础上,向群众敞开大门,让群众根据自己的意愿推荐干部人选,把那些最能代表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同时,对民主推荐的程序要加以规范,对民主推荐的结果要综合分析,考察认定,以便在决策中合理采纳。要积极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实行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的办法,选拔领导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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