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联系实施意见
在职党员干部社区联系制度,是进一步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完善干部监督机制、推进社区党建工作的一项重要措施。自我区全面推行党员干部社区联系制度以来,居住在本区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党员干部参与和谐社区建设的积极性进一步提高,党性观念和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融洽,党员干部的表率作用进一步体现。
为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队伍的作风建设,健全干部监督管理机制,更好地发挥广大在职党员干部在推进“汽车**”、“和谐**”建设中的模范带头作用,按照区委《关于在全区推行“楼组党建”工作的意见》的要求,现就进一步完善在职党员干部社区联系制度提出如下意见。
一、社区联系的参加对象
社区联系的参加对象为居住在本区的党政机关、区属企事业单位的全体党员。其中,以区委管理干部、区属企业领导人员、各单位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负责人为重点对象。
居住在区域外的本区党政机关、区属企事业单位的党员视情况到所在社区报到,积极参加居住地社区的活动。
非中共党员领导干部参照执行。
二、社区联系的主要内容
(一)在社区积极宣传并带头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理论和党内重要会议、重大决策的精神,踊跃参加“楼组党建”活动,积极开展思想政治工作,促进社区党的建设。
(二)积极参与和谐社区建设,传递社情民意,服务社区群众,开展结对帮扶,及时化解矛盾,促进社区的安全和稳定。
(三)在社区模范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带头遵守居民公约和各项道德规范、文明礼仪,廉洁自律,自觉接受社区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三、社区联系的组织网络
区委组织部、所在单位党组织、社区党组织要分别建立健全在职党员干部居住社区的信息资料,形成社区联系工作的三级网络,进一步完善在职党员干部社区联系制度的组织保障机制,为落实社区联系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四、社区联系的主要方式及途径
(未完,全文共2427字,当前显示753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