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干部队伍建设实施意见
关于推进“双强”村干部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为认真贯彻党的**大和**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丹阳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意见》(丹发[2004]84号)文件要求,着力建设一支实践“三个代表”、勤劳守法致富、热心为民服务、得到群众拥护、带头创业致富带民创业致富能力强的“双强”村干部队伍,加快我市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步伐,现就大力推进“双强”村干部队伍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推进“双强”村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意义村干部是党和政府联系广大农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团结带领广大农民加快实现“两个率先”目标的骨干力量。“农村富不富,关键看干部;支部强不强,关键看班长。”当前,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的任务十分艰巨,它要求广大村干部既要具备管理具体事务的能力,更需具备带头富和带民富的能力。加强“双强”村干部队伍建设,刻不容缓,它是改善全市村干部队伍结构,提高村党组织执政能力的客观需要;是统筹城乡发展,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迫切要求;是带领群众创业致富,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充分认识其重要意义,牢固树立“不会带头富不能当干部,不能带民富不是好干部”的观念,切实采取措施,努力打造一支带头创业致富能力强、带民创业致富能力强的“双强”村干部队伍,为我市“甩帽进位”和全面小康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二、标准和任务1、“双强”村干部的标准。①实践“三个代表”;②勤劳守法致富;③热心为民服务;④得到群众拥护;⑤带头创业致富能力强、带民创业致富能力强(有致富项目,家庭年纯收入“双强”村干部在5万元以上,村党组织书记在10万元以上;“双强”村干部每年帮带3户以上群众,“双强”村党组织书记在任期内,所在村农民人均收入年增幅在14%以上,村级集体收入年增幅在20%以上)。
2、“双强”村干部队伍建设的主要任务。到**年底,培养“双强”村干部750名,比例达50%;培养“双强”村党组织书记140名,比例达60%。到2006年底,培养“双强”村干部970名,比例达65%;培养“双强”村党组织书记170名,比例达75%。到**年底,培养“双强”村干部1190名,比例达80%;培养“双强”村党组织书记200名,比例达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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