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高手,超级方便的公文写作神器! 立即了解


村级组织管理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对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的管理,杜绝重建设轻管理,有建设无用处的现象。绿春县结合实际制定出台了《绿春县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管理使用暂行办法》,《办法》从场所产权归属、建设配套、管理使用、责任追究四方面作出详细规定,为确保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安全与完整并发挥作用提供有效的制度保障。

明确产权归属。《办法》明确规定,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属国有资产,所有权归乡镇党委。县委政府委托县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和乡镇共同监管,使用权归村集体,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侵占,不得擅自改变其使用性质,不得随意出售、出租、转让和抵押。


(未完,全文共1369字,当前显示262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


温馨提示

此文章为6点公文网原创,稍加修改便可使用。只有正式会员才能完整阅读,请理解!

会员不仅可以阅读完整文章,而且可以下载WORD版文件

已经注册:立即登录>>

尚未注册:立即注册>>

6点公文网 ,让我们一起6点下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