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先锋岗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五届六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树立行业新风,激励广大公交系统、出租车驾驶员等服务行业的员工立足本职岗位,讲奉献,树形象,发挥好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公交、出租车、行政服务大厅等行业中开展创建“党员先锋岗”活动,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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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七一”讲话精神为指导,以加强党员先进行教育、提高全市公民道德素质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弘扬先进、树立榜样,在公交、出租车、行政服务大厅等窗口行业中形成一个“开展优质服务,争做党员先锋”的良好氛围,不断改善我是对外开放软环境,提升城市整体形象,推进全市两个文明建设的健康发展。
二、评选范围、名额及条件
1、这次评选活动的范围是全市公交、出租车、邢增服务大厅等服务行业中的党员同志。评选名额为出租车行业5个、公交系统9个、行政服务大厅3个。
2、评选条件:
党员驾驶员中的先锋岗条件: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改革开放政策,政治立场坚定,认真实践“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
(2)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模范遵守《胶州市市民文明公约》,学习、宣传道路交通法规,积极参加道路交通安全和社会公益活动,事迹突出;
(3)谨慎驾驶、安全行车、爱护车辆,年内无交通违章行为,没有发生责任交通事故;
(4)积极主动维护交通秩序,发现违章行为能够及时进行劝阻纠正,发现肇事逃逸案件主动举报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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