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锻炼实施意见一
各镇党委,市委各部委办局,市各办局党委(党组),市直各单位党委(支部):
根据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关于在信访岗位培养锻炼干部工作的意见》(苏组通[2007]54号)文件精神和后备干部选拔培养的有关规定,经市委研究,决定选派年轻干部分期分批到信访部门进行锻炼。
一、选派的目的和意义
(未完,全文共972字,当前显示147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
此文章为6点公文网原创,稍加修改便可使用。只有正式会员才能完整阅读,请理解!
会员不仅可以阅读完整文章,而且可以下载WORD版文件
已经注册:立即登录>>
尚未注册: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