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点示范工程创建意见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市**-2010年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规划》(**发〔**〕61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意见》(**发〔**〕62号)精神,进一步探索基层党建工作规律,不断总结基层党建工作经验,大力培育和推广基层党建工作先进典型,以点带面,全面提升全市基层党建工作水平,经研究,决定在全市机关事业单位、街道社区、非公有制企业和农村基层党组织范围内,深入开展“百点示范工程”创建活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总体目标,按照基层党组织建设的“五好”要求,通过有选择性地扶持培植、有重点地规范指导和有针对性地创新提高,努力培育一批特点鲜明、作用突出、影响广泛的基层党组织,并充分发挥其示范辐射作用,带动全市基层党建工作水平的整体提高,全面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目标要求
争取用两年时间,在全市建成100个基层党建示范点,其中市级机关党组织10个,镇机关及事业单位党组织10个,社区党组织10个,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30个、行政村党组织30个和各类党员服务中心10个。
入选“百点示范工程”的基层党组织必须达到“五好”要求,具有标杆引领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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