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室作风建设评议意见
区机关各部门、驻区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促进区机关部门内设科室的工作人员更好地履行职责,提高工作效率,增强服务意识,打造一流的发展环境,根据市机关作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4号通知精神及区委、区政府对今年机关作风建设工作的总体部署,今年第四季度,将组织群众评议区机关部门内设科室。为切实开展好这项活动,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评议对象
区机关各部门及驻区各单位的内设科室(服务窗口和直属事业单位)。
二、评议内容
1、履行职责情况。认真履行职责,确保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办理及时,准确高效,不发生不作为、乱作为等现象,能主动与其他科室和部门搞好协调和配合,保证工作的正常开展。
2、依法行政情况。恪守职业道德规范,严格按法律、法规、规章和部门行业规定办事,做到程序合法,公开、公平、公正。
3、制度落实情况。按照政务公开的相关规定,做到服务“六公开”,严格执行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行政处罚告知制度,认真落实本部门的其他管理规定。
4、服务效能情况。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理证照和其他有关事项,推行网上服务,做到“首问负责”,创新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方便群众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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