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岗位准入制度意见
区镇机关中层干部岗位准入,是指凡具备科(股)级干部任职基本条件的人员,通过相关培训以及资格考试和民主测评后,获得中层干部岗位任职准入资格的一种制度。拟任中层职务的,在获得岗位准入资格后,须经过竞争方可任职。
一、建立岗位准入制度的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干部任用条例》和《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为依据,认真贯彻干部队伍“四化”方针,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促进机关干部学习,努力建设一支学习型、创新型的高素质干部队伍,为我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参加岗位准入考试的条件
参加岗位准入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区镇机关正式工作人员身份;
2、任办事员3年以上或已担任科(股)级职务;
3、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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