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党员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壮大党员队伍,优化党员队伍结构,增强党组织的生机与活力,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发展党员工作的指导方针,突出工作重点,狠抓薄弱环节,夯实工作基础,健全完善机制,提高工作质量,不断优化党员队伍结构,提高党员队伍整体素质。
二、工作目标
**年全区发展党员工作的目标是。全区发展新党员500名左右,其中生产一线、35岁以下青年达到75%以上,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达到70%以上,妇女和少数民族所占比例分别达到25%和28%。各基层党组织都要结合去年末确定的计划发展党员数量,根据这一总体目标确定各自的年度工作目标,制定切实可行的发展党员工作计划,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并认真抓好落实。
三、夯实基础,突出重点,切实抓好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
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是发展党员工作的基础,各基层党组织要把抓好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作为提升发展党员工作的质量和水平的有效着力点,制定工作规划,明确工作责任,有计划、有重点地进行培养、教育和发展。
(一)要实施“培源工程”。立足于从源头上培养数量足、质量高的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的现实需要,各基层党组织要变以往“坐等上门”为“引领入门”,主动将年纪轻、威信高、有知识、有技能的优秀分子纳入培养视野,登记造册,建立入党积极分子人才库,确保每个村民组每年至少培养1名入党积极分子,每个村党组织、社区党组织每年培养的入党积极分子不少于10名,从而建立一支数量充足、素质较高、结构合理的入党积极分子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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