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级主要干部意见
为了深入贯彻市委公开选拔村级主要干部暨农村基层组织集中整建工作会议精神和区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精神,认真学习推广河北省沧州市“三选一保”和千阳县公开选拔农村党支部书记的经验,培养和造就一批善谋事能干事会干事的优秀人才,提高以村党组织书记为主的村级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不断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加快推进农村“三化”进程,全面落实区委提出的建设西部一流城区的奋斗目标。按照市委《关于公开选拔村级主要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和相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开展村级主要干部公开选拔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和目标任务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区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精神,以提高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发展和维护稳定的能力为目标,着眼于解决村级组织软弱涣散、后继乏人,村干部素质不高、能力不强等问题,坚持德才兼备、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依法办事和因村施策的原则,创新工作思路,改进选任方式,完善管理机制,努力建设一支政治素质高、发展能力强、工作作风实、群众反映好,适应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推进农村“三化”、增加农民收入要求的高素质的村干部队伍,提高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农村和谐社会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公开选拔村级主要干部应坚持以下原则:
一是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参加公开选拔村级主要干部的人选必须符合“靠得住、有本事”的总要求,思想政治素质好,品德高尚,自律意识和纪律观念强,文化程度高,组织协调、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强。
二是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广泛宣传动员,使公开选拔农村主要干部的范围、条件、程序、结果等在全区范围内家喻户晓,确保具备选拔资格条件的人员都有一个平等参与的权利,做到参与者在统一规则和标准下,有展示自身才能和优势的均等机会,采取优胜劣汰、好中选优的办法,把真正优秀的人才选拔到农村主要干部岗位上来。
三是坚持依法办事的原则。公开选拔工作要严格按照《党章》、《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政策和规定进行,对符合条件、选拔入围的人选,要按照党内规章制度履行任职手续。
四是坚持“一村一标”的原则。公开选拔就是要实行农村主要干部任期责任目标化管理,要依据各村自然条件和社会经济发展现状等各个方面的不同情况,提出具体的任期目标,做到“一村一标”,确保任期目标的科学性、合理性、可行性。
目标任务是。今年11月底之前,全区公开选拔村级主要干部的村数不少于撤并后建制村的30%。公开选拔的对象是村党组织书记。实行公开选拔的村,原则上从“问题村”和后进村中选择,特别是两委会班子不健全、不协调、问题矛盾多,村干部工作年限较长,村上经济发展滞后群众增收缓慢,村级班子后继乏人,村上存在群体上访、越级上访等不稳定因素的村。公开选拔的村,由各乡镇党委按照撤并后建制村的30%比例研究提出具体名单,及时上报区委“公选”领导小组研究审定。
二、范围和条件
公开选拔村级干部报名人员范围是。区、乡镇、街道机关,区属企事业单位和农民中年龄一般在45岁以下的中共党员。其中,区、乡镇、街道、机关和区属企事业单位中的党员原则上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对特别优秀的报考人员,年龄和文化程度可适当放宽。鼓励农村中致富能人、外出务工经商优秀分子、复转军人及大中专毕业生中的党员参加公开选拔,特别鼓励区、乡镇街及区属事业单位的副科级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公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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