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干部考察意见
做好干部考察工作,是选准用好干部、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的重要基础和关键环节。为努力实现党政干部考察工作的规范化,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的精神及加强我州党政领导班子建设的实际需要,现就加强和改进党政干部考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严格执行干部考察程序
(一)考察任务确定后,由党委(党组)组织部门(政治处)实施考察工作。考察组必须由两人以上组成。换届或届中全面考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由县级干部或相当职务的干部担任考察组组长。
(二)考察工作按下列程序进行:
1、拟定考察方案,明确考察目的、内容、方法步骤、谈话范围和时限要求等。考察方案由党委(党组)组织部门(政治处)提出。
2、进行干部考察预告。
3、同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党委(党组)主要领导就考察方案沟通情况,征求意见。
4、进行民主推荐工作,根据民主推荐、谈话推荐的结果同党委(党组)确定考察人选,并对考察对象进行预告。
5、采取个别谈话、民主评议或民意测验、实地考察、查阅资料、专项调查、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对考察对象实施全方位考察。
6、考察组综合分析考察情况,同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党委(党组)主要领导交换意见,形成考察材料。
7、党委(党组)组织部门(政治处)领导成员集体听取考察情况汇报,研究提出意见,向党委(党组)报告。
8、党委(党组)研究确定拟任人选后,在规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后没有问题或有问题经调查核实不影响提拔使用的,按规定程序履行任职手续;调查核实确实存在影响任职问题的,经党委(党组)复议后,不予任用。
二、坚持实行干部考察预告制
实行干部考察预告制,目的在于进一步打破干部考察工作的封闭式、神秘化,拓宽广大群众反映问题的渠道,把群众真正置于评价干部的主体地位,切实发挥监督作用,在选拔任用干部中更好地体现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今后要将这一制度在全州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察中继续推行并坚持执行。
具体要求是:
(一)在进行考察之前,要将《干部考察预告》印发给考察对象所在地区或单位,必要时可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预告。
(二)预告的内容包括考察任务、对象、内容与方式,谈话范围;考察组成员的姓名、职务,办公地点,联系电话,工作时间;群众反映问题的方式等。
(三)从预告之后到考察期间,考察组要认真接待和听取群众的反映,并负有严格保密,保护举报人、谈话人的责任。同时,对足以影响对考察对象的评价和使用的问题,要认真核实,搞清事实真相,并如实向干部管理机关作出汇报。
(四)反映人应以真实姓名、身份进行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对故意捏造事实诬陷他人,干扰考察工作的,要严肃处理。
三、全面加强干部考察内容
在对干部进行考察时,全面加强干部考察内容,以便更加客观、公正地了解掌握干部的各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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