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选拔任用突出问题意见
严格按照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选拔任用于部,是建设高素质于部队伍的根本措施,对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具有重要意义。当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主流是好的。但是,在一些地方和部门,“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等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没有得到根本遏制,于部“带病提拔”的问题还时有发生。为了切实解决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突出问题,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严肃查处“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等问题
1、对“跑官要官”的,要批评教育,在一段时间内
不能提拔使用,情节严重的要进行组织处理。
2、对在民主推荐和选举中搞非组织活动的,要坚决查处,已经提拔的要从领导岗位上撤下来,情节严重的移送执纪执法机关处理。
3、对受贿“卖官”的,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对行贿“买官”的,一律先免去职务,再按规定处理。
4、违反《党政领导于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作出的于部任免决定一律无效,由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予以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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