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村干部队伍建设意见
各镇党委,区委各部委办,开发区工委,区各办局党组(党委),区各直属单位党委(党组),区各人民团体党组:
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建设一支适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求的村干部队伍,不断提高党在农村的执政能力,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进程,根据中组部《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及市、区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村干部队伍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采取“四制一保”的总体措施,进一步建立健全村干部的选拔任用、培训提高、待遇激励和考核监督等四项机制,切实构建村干部队伍建设的保障体系,整体提升村干部队伍建设水平,为**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和人力支撑。
总体目标:以村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为重点,通过三至五年的努力,建设一支年纪轻、文化高、政治素质强、发展能力强的“双强型”村干部队伍。主要目标是:
1、发展能力明显提高。着力提高村干部队伍带领群众发展农村经济、推进农村综合改革、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能力,使村党组织书记具有较强的带头致富和带领群众致富的“双带”能力,村干部成为带领农民致富的带头人。
2、队伍结构明显优化。按照“三个一”的要求,每村有一名大学生村干部、有一名35岁以下的村干部、有一名妇女干部,逐步形成以45岁左右为主体的村党组织书记队伍、40岁左右为主体的村一般干部队伍,大专以上学历的村干部达50%以上。
3、岗位吸引力明显增强。采取切实措施,着力提高村干部的政治、薪酬、保险等相关待遇,使村干部政治上有发展空间,经济收入稳定增长,退休生活得到保障。
一、建立和完善选拔任用机制,选优配强村干部队伍
1、村干部职数的确定。村干部分主要干部和一般干部,村主要干部包括村党组织正副书记、村委会正副主任、村会计,村一般干部包括村团组织书记、妇代会主任、民兵营长、治保主任等职位。提倡村干部交叉任职,减少村干部职数,减轻农民负担。村干部职数的确定,原则上人口在3000人以下的村配备村干部4-5名,人口在3000以上的村可适当增加村干部职数,但最多不得超过7名。
2、拓宽村干部选拔途径。积极采取选拔、选派、选聘为主的“三选”措施,切实抓好村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注重从民营企业家、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农村致富能人中选拔村党组织书记。注重从镇机关、企事业单位中按照“四不变”和“两优先”的原则,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到村主要干部职位上挂职锻炼,挂职锻炼期间原职级、工资、福利和列支渠道不变,对挂职锻炼表现优异的,优先列为镇级后备干部进行培养、优先提拔使用。同时,根据实际需要,注重面向社会选聘大学生村干部,担任村党组织副书记或村主任助理,作为村主要干部后备人选进行重点培养。同时,着力抓好村一般干部队伍的建设,从退伍军人、企业职工、农村知识青年和组队干部中公开招考村团书记、妇女主任等,不断优化村一般干部队伍结构。初次出任村干部的年龄男一般不超过40周岁、女一般不超过30周岁,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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