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组织部门干部监督意见
组织部门的干部监督是党内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组织部门干部监督工作,对于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的拒腐防变能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领导干部队伍,促进全市两个文明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根据中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全市实际意见,现就进一步加强组织部门干部监督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组织部门干部监督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
1、组织部门干部监督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中国共产党章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党内法规以及党中央、省委和衡阳市委对领导干部和干部工作的要求为依据,按照从严治党的方针,坚持以正面教育为主、预防为主、事前监督为主,把干部监督贯穿于干部培训教育、考察考核、选拔任用、日常管理的各个环节之中,促进干部健康成长,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加强高素质领导干部队伍建设,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2、组织部门干部监督工作的主要任务。一是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重点是对科级以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主要是监督能否全面正确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能否结合实际学习政治理论,坚定理想信念,树立和坚持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能否严格遵守民主集中制的各项制度,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工作方针;能否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和群众路线,经常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密切联系群众,为群众办实事;能否正确运用人民赋予的权力,遵纪守法,勤政廉政,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二是各级党委(党组)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的监督,重点是时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主要是监督党委(党组)能否全面正确的贯彻执行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能否严格执行《条例》,按照规定的原则、标准和程序选拔任用干部,自觉遵守组织人事工作纪律;能否严格执行上级关于干部工作的法规和政策;能是否严肃查处违反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不按《条例》规定选拔任用干部的行为。
二、切实加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
3、认真监督检查领导班子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要结合干部考察考核和日常管理工作,对下级领导班子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进行深入了解,主要看在重大问题的决策,特别是干部任免、重要建设项目的安排、大额度资金的使用等方面,是否正确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的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事,是否存在个人专断或无人负责的现象。发现苗头性问题,要及时提醒,督促纠正;对问题比较突出的,要及时向市委报告,提出解决的意见和建议。
4、加强对下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指导。要重点督促和帮助下级领导班子找准党性党风以及工作方面存在突出问题,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进行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切实增强民主生活会的原则性、针对性和有效性。对不符合要求的民主生活会,要责令重开,必要时可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批评。要引导和鼓励领导班子成员从对党的事业负责和关心爱护同志出发,加强相互之间经常性的监督和帮助。对那些坚持党的原则、敢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的,要给予表扬和鼓励;对搞庸俗关系、好人主义的,要给予批评教育;对拨弄是非、闹无原则纠纷,损害班子团结,经批评教育不改的,要进行必要的组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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