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联系专技人才制度意见
各乡镇党委,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局、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党委(党组、总支、支部):
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委关于人才工作的决定,认真贯彻《**县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意见》精神,进一步落实党管人才精神,组织实施“十百千万”工程,努力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社会氛围,畅通民意渠道,密切党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建立健全亲民爱民机关的工作机制,促进和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为加快发展、富民强县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经县委研究决定,建立县级领导联系专技人才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系领导。34名县委、县政府、县人大、县政协实职副县级以上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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