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农村无职党员目标管理意见
各相关街道党工委、乡党委:
为充分发挥我区农村党员在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中的先锋模范作用,体现党员的先进性,使广大农村党员做到“无职有责,有岗有位,有位有为”,为新**的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经研究决定,在全区农村无职党员中全面开展设岗定责工作。为搞好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和原则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党章》规定的党员权利、义务为依据,按照实施“云岭先锋”工程党员“带头学习讲政治,带头干事谋发展,带头创新建佳绩,带头服务比奉献,带头自律树形象”的目标,为无职党员发挥作用创造有利条件,解决农村无职党员“无权管事、不会理事、无法办事”的问题,使农村无职党员真正成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实践者,成为我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推动者。
基本原则。合理设置岗位的原则,党员的权利和义务相结合的原则,科学设置与体现党员意愿相结合的原则,合理设置与发挥作用相结合的原则,设岗定责与农村干部履行职责区分开的原则。
二、设岗范围、对象和组织形式
1、设岗范围和对象
范围。在青云街道党工委、龙泉街道党工委、双龙乡党委、松华乡党委所属农村党组织中开展。
对象。在农村党组织和村委会中没有担任党内职务和行政职务、年龄在60岁以下的党员(担任职务的党员履行其现有职责)。设岗定责的党员原则上从素质较好、乐于奉献、公道正派、身体健康、有一定特长的党员中挑选。也可以把那些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年纪较轻、素质较高、有一定特长的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列为设岗对象,用设岗履行职责的实践,增强他们的党性锻炼。
2、组织形式。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工作,在上级党组织的领导下,以支部为单位开展。
三、岗位设置
岗位的设置由各街道、乡根据各地实际情况确定,可一岗一职、一岗多职、多岗一职。
四、方法步骤
农村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工作分4个阶段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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