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乡土人才资源开发意见
为全面实施人才强省战略,统筹城乡发展,进一步加快农村乡土人才资源开发,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实现与全国同步进入小康社会的目标,经省委、省政府领导同意,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明确目标,开创农村乡土人才资源开发新局面
培养一支拥有农业科技知识和技能的农村乡土人才队伍,推动农业科学技术的推广,促进农业科技创新,丰富农村文化生活,不断提高农业效益,增加农民收入,使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转移到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上来,是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和我省与全国同步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保证。要通过农村乡土人才资源开发,建立社会开发与自我开发相结合、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乡土人才培养培训机制,建立促进乡土人才快速成长的激励机制,建立规范的农村乡土人才选拔评价制度和完善的管理服务体系,开创农村乡土人才资源开发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相互促进的新局面。
二、农村乡土人才资源开发的范围及重点
(一)农村乡土人才是指在农村生活、劳动,具有一定科学文化知识或专业技能,在农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起示范带头作用,作出一定贡献的人员。包括:农村集体企业、私营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从事农业的种植、养殖能手,农产品开发营销人员、农村经纪人及中介服务人员,手工业(加工业)者,乡村医生,民间艺人,能工巧匠等实用技术人才。
(二)农村乡土人才资源开发的重点。一是发挥乡土人才中拔尖领头人才、外出务工人才队伍中领军人才的示范、领军作用,带动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和整个农村乡土人才队伍的开发,带领农民脱贫致富。二是开发龙头企业和龙头大户骨干人才,带动一批农民创业成才。三是培育开发紧缺人才、关键人才,带动农村乡土人才队伍发挥整体作用。四是开发农村特色经济所需人才,形成特色人才队伍。
三、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进行农村乡土人才培养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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