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持农村经济发展意见
近年来,农村经济协会大量涌现,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有效地整合了农村生产力资源,提高了农村科技水平,有力地促进了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推进了农业的产业化、市场化和国际化,增加了农民收入。当前制约农村经济协会发展和作用发挥的主要问题是,相当一部分不具备登记条件、没有合法的社团法人地位,缺乏政策的有力支持,自身发展活力不足,运作方式不规范等,亟待给予扶持和规范管理。为做好扶持农村经济协会工作,进一步推动农村经济发展,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扶持农村经济协会发展的重要意义
农村经济协会是指县、乡、村三级区域内,农业、林业、牧业、渔业、水利、粮食、经贸、科技、供销等领域的行业性社会团体,它是一种新型的组织形式,是农户、企业、合作经济组织与大市场连接的桥梁和纽带。党和政府对培育发展农村经济协会工作高度重视,并提出了明确要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农村经济协会的地位和作用,树立和落实科学的发展观,从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出发,紧紧围绕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村经济发展这个中心环节,大力扶持发展农村经济协会,充分发挥农村经济协会的作用。要把扶持发展农村经济协会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举措,切实抓出成效。
扶持发展农村经济协会工作,要以建立健全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增加农民收入、推动农村经济发展为目标,科学规划布局,加大政策和资金扶持力度,促进农村经济协会快速健康发展,充分发挥农村经济协会在农村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中的作用。在2004年全面完成现有农村经济协会的复查登记和备案工作,到2005年基本建立地域和行业全面覆盖的农村经济协会组织体系。同时制定、完善、落实扶持发展措施,培育一批运作规范、活力充足、作用突出的示范农村经济协会,提升农村经济协会的整体水平,从而提高农民的收入和推动农村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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