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意见
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宣传部、浙江省公安厅、浙江省交通厅、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司法厅、浙江省农业厅、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的通知》精神,为深入贯彻落实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五整顿”、“三加强”工作措施,扎实推进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市政府决定,自2008年至2010年在全市范围内实施“构建和谐交通,争做文明市民”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程。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和工作目标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建设“平安**”战略部署,以实施“构建和谐交通,争做文明市民”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程为载体,通过构建基层交通安全宣传网络,充分利用社会力量和现代传媒,大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使交通安全宣传进渔农村、进社区、进单位、进学校、进家庭,进一步提高全民交通法治意识、交通安全意识和交通文明意识,为促进我市经济发展、社会和谐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通过三年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力争实现以下工作目标:
(一)建立政府领导、部门联动、单位实施、群众参与、齐抓共管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机制;
(二)交通安全宣传进行政村、进社区、进学校达到100%,进企事业单位达到90%以上;
(三)城乡居民和外来务工人员交通安全常识抽查合格率达到80%以上,机动车驾驶人和中小学生合格率达到95%以上;
(四)行人、骑车人、机动车驾驶人交通出行守法率分别达到80%、85%、90%以上;
(五)道路交通事故发生起数、死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三项指标保持零增长,力争不发生群死群伤特大交通事故,万车死亡率明显下降。
二、宣传主题和实施步骤
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程总主题为“构建和谐交通,争做文明市民”。2008年主题为“迎奥运盛会,倡文明出行”,倡导广大市民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文明参与交通活动。2009年主题为“迎大桥通车,建和谐交通”,着重加强对全民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适应大桥开通后新的道路交通环境,力争人车和谐。
2010年主题为“创文明城市,强交通素养”,组织开展以机动车驾驶人、中小学生和外来务工人员为重点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规范和提升全民交通素质。
具体实施步骤按照三年为期,每年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发动阶段(每年4月至5月)。
1.召开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电视电话会议。
2.市和各县(区)、乡镇(街道)每年分别以确定的主题举行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启动仪式。同时,市、各县(区)举行万人签名活动。
3.市、县(区)分别由政府牵头组织相关部门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
4.层层进行宣传发动。
(二)组织实施阶段(每年5月至11月)。
2008年,结合奥运会举办活动,开展倡导交通参与者文明出行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主要活动有:
1.举办“迎奥运盛会,倡文明出行”交通安全志愿者宣传活动。在奥运会开幕前,全市各地统一举行该宣传活动启动仪式,并进行交通安全移动宣传。全年在全市客运车辆统一粘贴“迎奥运盛会,倡文明出行”条幅。
2.深入开展以机动车驾驶人“十不违”(即不超速、不超员超载、不违法超车、不未按规定车道行驶、不酒后驾驶、不疲劳驾驶、不无证驾驶、不未戴头盔骑摩托车、不闯红灯、不违法停车)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教育活动。运用多种宣传教育形式,使机动车驾驶人特别是客运货运驾驶人、摩托车驾驶人、实习期驾驶人和拖拉机驾驶人了解和掌握“十不违”的相关内容和要求,教育率达到90%以上。
3.开展“百名小记者上路采访”、“千名大学生下百村送安全”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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