渔农村饮水安全意见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保障我市渔农民饮水安全,改善广大渔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渔农村建设,现就进一步做好渔农村饮水安全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以解决我市渔农村居民饮用水困难、保障渔农村饮水安全为核心,因地制宜,采取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相结合、水质处理与水源保护相结合的综合防治措施,保护与开发利用并重,加快实施渔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稳步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全面提高渔农村饮水安全水平。
二、工作目标
与任务分工
(一)工作目标。三年内解决全市19.76万渔农村饮水不安全人口问题。按照“前两年完成、第三年扫尾”的总体要求,2007年解决11.11万人饮水不安全问题,2008年解决7.1万人饮水不安全问题,2009年解决1.55万人饮水不安全问题。
(二)任务分工。根据我市渔农村饮水现状,结合我市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目标,在本岛及邻近岛屿城乡供水一体化范围内解决8.65万人口饮水不安全问题,由市水务局负责组织实施;定海区、普陀区部分外岛和岱山县、嵊泗县的11.11万人口饮水不安全问题,通过建设小型集中式供水和分散式供水工程相结合的方式解决,由市水利围垦局协助县(区)组织实施。
三、工作要求
(未完,全文共2249字,当前显示555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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