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党员互助会站意见
各乡镇、工业园区党委: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关于“建立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关心和爱护基层干部、老党员、生活困难党员”的有关要求,发扬党内团结互助精神,创新党内救助帮扶机制。结合我县实际,决定在乡镇、工业园区建立党员互助会、在村建立党员互助站,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促进党内和谐,实现社会和谐为目标,按照“尊重党员主体地位,发扬团结互助精神,加大党内关爱力度”的要求,探索党内关爱帮扶的新办法、新途径,通过建立党员互助会、互助站的形式,进一步完善党内关怀帮扶机制,切实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向心力,永葆党的先进性。
二、主要内容
1、互助会(站)的设置
农村党员互助会(站)是在乡镇(工业园区)党委直接领导和管理下,以实施党内互助帮扶为主要职能的党员互助性组织。每个乡镇建立一个互助会、每个村建立一个互助站,互助会以乡镇机关党员干部、县直部门派驻乡镇单位党员干部和村互助站站长为主体组成,互助站由村支委委员和自愿加入的农村党员组成。互助会设名誉会长、会长、副会长各1名,设委员2名,名誉会长由乡镇(工业园区)党委书记担任,会长由乡镇(工业园区)分管党建工作的副科级领导担任,副会长由担任过副科级以上实职的离退休干部担任或由全体会员选举产生,委员由全体会员选举产生。村互助站设站长1名,由村党(总)支部书记担任。
2、互助会(站)的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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