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提高全社会抗御火灾的整体能力,有效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促进社会经济快速健康发展,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的意见》(**办发〔2006〕284号),结合我县消防工作实际,经县政府同意,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政府主导、专群结合、覆盖城乡、统筹发展”的原则,因地制宜,合理规划,坚持标准,全面推进,在全县逐步建立以公安消防队为主体,以政府单位专职消防队、社区义务消防队等多种形式消防队伍为补充,全面覆盖镇村,有效控制各类火灾事故的具有**特色的灭火救援力量体系,为全县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和人民群众的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建设目标
(一)强化公安消防现役部队装备建设。坚持以公安消防力量为主体,强化装备建设,加快“三基”工程建设。
(二)积极发展政府专职消防队。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年完成龙水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建设试点工作,并采取招聘合同制消防队员的办法来缓解公安消防队警力不足的矛盾。到2009年,人口5万—10万人、年gdp1亿—5亿元的建制镇,建立专职消防队;到2010年,其他建制镇和街镇乡工业区根据实际需要,建立专(兼)职消防队。
(三)积极发展其他形式消防力量。在巩固现有企事业单位专职消防队的基础上,2009年前,火灾危险性大以及大型易燃易爆生产、储存企业要建立专职消防队。城镇居民社区要积极发展保安消防队,倡导建立志愿消防队;各社会单位及农村村社(组)要大力发展义务消防组织;力争到2010年,城镇社区、农村村社(组)普遍建立群众志愿、义务消防队或保安(治安)联防消防队。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要将多种形式的消防队伍建设纳入社会治安防控体系、防灾减灾和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机制建设统筹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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